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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溪炉观洋溪违法用地,10多名镇村干部被问责处分

作者:小编 2022-04-11 11:41:51 来源:

新化县油溪乡龙宫加油站非法占地案


经查,2021年1月,新化县油溪乡龙宫加油站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有一栋2层砖混结构的站房和一个钢架结构的罩棚,并硬化了部分地面,非法占用国有建设用地7.45亩、村集体土地2.19亩,其中耕地1.72亩。


油溪自然资源所在发现龙宫加油站非法占地的问题后,仅口头制止,未向乡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汇报。油溪乡城建办未落实控违拆违工作职责,导致龙宫加油站非法占地。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所未正确履职,在县自然资源局未核发龙宫加油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的情况下为该项目启动征地程序。处理如下:


给予油溪自然资源所所长陈某邦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油溪乡城建办主任饶某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所所长肖某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令油溪乡人民政府向新化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新化县炉观镇三江村三江口游乐园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经查,2021年9月,新化县炉观镇三江村村支书兼村主任何某高,村支部委员何某佐、何某政,村民何某洪,在三江村合伙开办三江口游乐园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6.6亩建设垂钓基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3亩。炉观镇人民政府对落实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土地管理工作不严不细。处理如下:


给予炉观镇三江村村支书兼村主任何某高党内警告处分,村支部委员何某佐党内警告处分,村支部委员何某政党内警告处分,取消何某洪中共党员发展对象资格;


给予炉观镇主管国土工作的二级主任科员欧某平党内警告处分,对石新群工办职工、派驻三江村驻村干部孟某英进行诫勉;


责令三江村村委会向炉观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责令炉观镇人民政府向新化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新化县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和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经查,2017年11月,新化县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新化县洋溪镇六竹村建有6栋建筑物,非法占地约3亩。2020年3月,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将租赁的部分土地转让给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改扩建,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92亩,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非法占地3.89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


洋溪自然资源所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日常巡查缺失,未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占地行为。


洋溪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疏于管理,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和监管不到位,落实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不力。处理如下:


给予洋溪自然资源所时任所长刘某初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现任所长彭某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洋溪镇分管农业工作的二级主任科员邹某美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城建、国土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李某通报批评,对原镇长周某林通报批评;


责令洋溪镇人民政府向新化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三早一严”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担负起保护耕地的政治责任,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土地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执纪问责,加大对违法用地问题背后的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


来源: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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