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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少年法庭庭长

作者:小编 2022-02-25 23:02:06 来源:新化房产网

人物介绍


陈湘元,女,1978年3月18日出生,湖南新化县人, 中共党员,现任新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少年法庭庭长。多次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三八红旗手等称号,2014年被评为中国CCTV湖南十佳法治人物,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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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打破坚冰,真诚化解矛盾。每搭建一次公平公正的和解平台,都埋下一粒人和的种子。既捍卫司法公正,又彰显了司法为民。她,让法治的温暖甚于阳光。”这是陈湘元当选CCTV2014中国(湖南)法治人物时的颁奖词,也是对她最为到位的描述。初见陈湘元,首先注意到的是她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陈湘元爱笑,这不仅是她爽朗、真诚性格的体现,更是因为微笑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作为昔日的法治“明星”,陈湘元现在有个新称号被大家熟知,那就是“法官妈妈”。这个称号,来自于她近年来对青少年的关爱。


在平时办案中,接触到的贫困留守儿童,总是格外牵动着陈湘元的心。在法庭工作期间,她常常利用节假日慰问贫困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学习和生活用品,给予经济援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并疏导成长中的烦恼。


去年3月份,陈湘元担起守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成为少年法庭的庭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呵护。少年法庭成立的初衷是给未成年人寻求最佳的保护措施,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非单纯为了定罪和处罚。”陈湘元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她创新工作思路,摸索出一套“一个中心、两个机制、三个延伸”的工作方法:“一中心”是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为中心,对未成年人进行双向保护;“两机制”是指联动司法,联合社会,多方协作,共同发力;“三延伸”即通过法治宣传向前延伸、拓宽渠道向外延伸、判后帮教向后延伸,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少年法庭成立至今共受理未成年人刑民案件近200件,民事调解撤诉率达到70%。

 

陈湘元给学生发放法治宣传册

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陈湘元和少年法庭的同事们一起组织了一系列普法活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自去年3月份迄今,共开展送法进校园11次,进社区、单位普法宣传3场,开展面对学生的法院公开日活动1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视频宣传片4期,发放宣传册20000余册,发出司法建议函2份,全县数十万未成年人从中受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她说“让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从而在根本上避免或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乃至每一名法官的份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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