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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琅塘女法官9年坚守基层

作者:小编 2022-02-25 22:58:15 来源:

人物介绍


李红宁,女,1970年10月8日出生,湖南冷水江人, 1995年3月考入新化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新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上梅人民法庭、立案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新化县人民法院琅塘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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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调解,用热心化解群众矛盾

 “真的是太谢谢您了!我们夫妻俩一时糊涂,是您挽救了我们差点破碎的婚姻,也拯救了我们的家庭……”经过调解,打消了离婚念头的当事人夫妇握着李红宁的手久久没有松开,对她不断道谢。

这是发生在新化县人民法院琅塘人民法庭的一幕,也是李红宁善用活用调解的一个缩影。原来,李红宁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经开庭审理后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在领取民事调解书时,我注意到,双方当事人还存在着和好的可能。”对此,李红宁并没有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草率结案,而是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终于劝得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

 

“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起诉讼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安宁。”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乡亲近邻之间的民事纠纷,李红宁深知百姓们的脾性,将调解作为处理纠纷的首选,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巧妙地将一个个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彭某诉被告刘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为争议的自留地发生纠纷,积怨20余年。李红宁受理此案后,看到当事人对立情绪极大,双方都拒不让步,且考虑到案件判决后执行困难,甚至会让当事人之间本就破裂的亲情雪上加霜。李红宁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村干部等人一起到争议土地现场进行调解。通过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为当事人分析案件判决后的利弊,想出各种实际可供操作的调解方案。经过六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平息,两兄弟的亲情也得以留存。

 

从不畏难,用脚步丈量基层民情

 

“一个只会坐堂判案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案结、事了、人和才是一个好法官的应有之为。”李红宁认为,基层法庭审理的案子虽小,却不能简简单单地一判了之,如果处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亲情破裂,怨恨增加,邻里成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为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她总是穷尽所能,不管当事人家在偏僻的山区还是交通不便的村落,她都亲自上门走访,多方位寻找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切入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已是李红宁坚守在基层法庭的第九个年头,在琅塘法庭管辖范围内的琅塘镇、金凤乡、荣华乡,都布满了李红宁的足迹。她走乡串镇、进村入户,了解案情民意,进行判后跟踪回访,为了办案常常翻山越岭,走泥泞山路,一身雨水、一身泥。每化解一次矛盾纠纷,每为人民解决一次困难,她都能从满意的笑容中获得快乐。

 

由于长期在外走访,持续超负荷工作,经常饮食不规律,李红宁患上了胃病。但这并没有阻挡住她的脚步,还是和往常一样坚持下乡走访。在平时的“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巡回审判”等系列普法活动中,也都活跃着她的身影。

 

急人所急,用真情爱民护民

 

“我父母和我在一起的时间,都没有你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多。”这是一名受到李红宁帮助的小姑娘,对李红宁的真情流露。李红宁在琅塘法庭工作期间,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管不问,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将女孩交由其祖母照顾,祖母年事已高,生活十分困难。李红宁得知后,常常在工作之余前去看望小女孩,并为她送去书包、书籍等学习用品。后来,李红宁又从女孩祖母口中得知女孩没有钱交学费,准备放弃学业。李红宁听后立即带小孩到学校交费报名,并说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常年在基层,处在群众工作的第一线,李红宁始终怀揣着法治梦想和亲民情怀。在审判工作中,她把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为群众着想,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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